为提升鉴定质量,规范鉴定操作,严格控制鉴定考核过程,完善过程性资料档案管理,现将考务管理实施要求如下:
一、对象
通过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批设立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机构
二、范围
批复范围内职业(工种)及等级的鉴定考务管理
三、具体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要求
(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必须先完成省市平台的申报操作,在鉴定前15天将纸质申请送达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鉴定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鉴定时间,需提前一周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十《更改鉴定时间申请》)。
2.考生报名初审要求
(1)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审核考生报考条件(具体材料见附件十一《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对应报名材料》)。避免同职业同等级重复鉴定或已取得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考低等级的情况。
(2)考生电子照片:20KB以下,jpg格式。鉴定机构初审考生照片,确保照片端正、完整、清晰。
3.考生信息提交要求
(1)保证考生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学生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学校简称、专业和班级,社会和企业职工考生须在工作单位栏如实填写报名时所在单位名称。所有考生必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以备后期电话回访。
(2)保证考生信息准确性。社会和企业职工考生工作年限要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平台信息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
4.考评员委派要求
(1)学生鉴定
日常市级鉴定:市鉴定中心委派考评组长,申报鉴定机构推荐两名考评员(不得为考生的带课老师),组成考评组,考评组长统一安排分工,进行鉴定考核。
学生技师鉴定:市鉴定中心做好高级考评员推荐,省中心统一委派考评组长及考评员。
(2)社会化鉴定
由中心根据报考人数安排考评组长及考评员。
(3)企业内评价
中心委派考评组长,鉴定机构推荐两名考评员,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评员组成考评组,考评组长统一安排分工,进行鉴定考核。企业内评价鉴定工作考评组长应提前介入培训鉴定过程。
(4)高级技师统一鉴定:市鉴定中心做好高级考评员推荐,省中心统一委派考评组长及考评员。
5.督导管理要求
按照鉴定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各辖市区考核目标的鉴定,各辖市区主动做好鉴定现场督导工作以及相应的考评组选派工作。市鉴定中心根据鉴定申请情况向辖市区推荐相应的考评员人员。
6.鉴定机构鉴定过程管理要求
(1)鉴定机构组织理论考试现场拍照(必须包含所有考生、考评员等)。
(2)鉴定机构组织技能操作考试每个考生在工位上与考评员的正面合影,照片以考生姓名命名。
(3)鉴定机构向考评员、督导人员提供相关考务资料表单(附件二至附件六)。填写《考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反馈表》
(4)考试结束后,所有纸质表单由鉴定机构按批次保管,并形成电子材料上传市鉴定中心。电子材料文件夹以批次号命名,材料包含理论、实操考试现场照片,考场签到表(理论、实操),鉴定前设施设备状况检查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试卷质量反馈表,考评员履职情况表。(所有表单拍照或扫描,照片均以表单名称命名,扫描件可以扫成一个PDF文件,表单顺序参照附件顺序,文件命名为考务表单)
7.考评员鉴定现场要求
考评员按照《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形成考评小组,进行分工和考评工作,并填写相应过程性表单:
(1)考场签到表(理论、技能)
(2)考场情况记录单(理论、技能)
(3)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纸质、照片),纸质成绩考评员签字拍照(照片以鉴定批次命名),照片和excel电子成绩上传鉴定中心,纸质成绩由鉴定机构留存。
(4) 鉴定前设施设备状况检查记录表
(5)职业技能鉴定试卷质量反馈表
8.督导员鉴定现场要求
督导员按照《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并填写相应过程性表单:
(1)含考生及监考人员的理论和实操考试的现场照片
(2)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表(理论)、(技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表纸质稿督导员留存,拍照上传鉴定中心。
四、其他
1.各辖市区职能部门、鉴定机构按照签订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责任书》,实行质量管控,规范鉴定过程管理,确保鉴定的合规性。
2.对在信息提供、鉴定实施上出现弄虚作假或不实等违规行为的机构或考生,一旦发现并核实后,市鉴定中心将向上级主管审批部门上报情况,并取消该考生考试成绩。
3.市鉴定中心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开通考务管理监督电话86****39,接受对考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或投诉。
2019年8月20日